【设区的市是指什么】“设区的市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的一个概念,主要涉及城市行政级别的划分。在实际操作中,“设区的市”通常指的是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、具有独立行政地位的城市,并且该城市下辖若干个“区”。这种城市在行政管理、经济调控和政策实施方面具有较强的自主权。
一、
“设区的市”是指在国家行政区划体系中,被设立为地级市并下设多个“区”的城市。这类城市通常具备较高的行政级别,拥有较为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,能够直接接受省级政府的领导。设区的市与非设区的市(如县级市)相比,在职能、权限和管理范围上更为广泛。
设区的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特征:
1. 行政级别高:属于地级市,由省或自治区直接管辖。
2. 下设区:城市内部设有多个“区”,如东城区、西城区等。
3. 经济和社会管理能力强:通常为区域中心城市,承担较大的经济、文化、交通等功能。
4. 具有独立财政权:可以自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,管理本地区的事务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定义 | 设区的市是指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、下设多个“区”的地级市。 |
| 行政级别 | 地级市,属于省级以下、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。 |
| 下设单位 | 城市内设有多个“区”,如东城区、南山区等。 |
| 管理权限 | 拥有较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,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。 |
| 经济功能 | 通常是区域经济中心,承担重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等功能。 |
| 财政独立性 | 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,可自主安排预算和支出。 |
| 举例 | 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、杭州市等均为设区的市。 |
三、补充说明
“设区的市”这一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,随着国家行政区划的调整,部分城市的行政级别和管理方式也发生了相应变化。例如,一些原本为县或县级市的地区,经过批准后升级为设区的市,从而提升了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。
此外,设区的市与“非设区的市”(如县级市)在法律地位、行政权力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,这也是我国行政区划体系复杂性和灵活性的体现。
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,“设区的市”不仅是地理上的城市名称,更是一个具有明确行政意义和管理功能的行政单位。了解这一概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城市管理和区域发展策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