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扫黑办属于什么单位】“扫黑办”是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的简称,是为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而设立的临时性工作机构。它不是独立的行政单位,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协调机构,主要负责统筹、指导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。
一、扫黑办的基本性质
扫黑办是党委、政府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。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行动,收集线索、分析研判、部署任务,并监督落实情况。
该机构通常设在政法委或公安部门内部,由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,成员包括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、纪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。
二、扫黑办的主要职能
| 职能内容 | 具体说明 |
| 统筹协调 | 协调各相关部门,形成合力,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|
| 情报收集 | 收集涉黑涉恶线索,进行初步分析和分类处理 |
| 部署任务 | 根据上级部署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|
| 监督落实 | 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落实到位 |
| 宣传引导 |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,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|
三、扫黑办的组织结构
扫黑办一般不设独立编制,而是依托于政法委或公安机关,工作人员多为抽调的业务骨干。其组织架构如下:
- 组长: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
- 副组长:由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
- 成员单位:包括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、纪检监察等部门
- 办公室: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信息汇总
四、总结
综上所述,“扫黑办”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机关,而是一个临时性、协调性的办事机构,主要承担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督导职能。它的设立有助于整合资源、提升效率,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名称 |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|
| 性质 | 临时性协调机构 |
| 所属单位 | 通常设在政法委或公安机关 |
| 职责 | 统筹协调、情报收集、部署任务、监督落实、宣传引导 |
| 组织结构 | 由多部门组成,无独立编制 |
如需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的具体政策或案例,可参考官方发布的相关文件或新闻通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