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朝官员品级列表】在宋代,官职体系较为复杂,既有文官、武官之分,也有常设官职与临时差遣的区别。为了便于理解,本文将从主要的官职等级出发,总结宋朝官员的品级制度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展示。
宋朝的官制沿袭唐制,但有所调整。一般而言,官员分为九品,每品又分为正、从两级,共十八级。此外,还有一些特殊的官职和头衔,如“使”、“副使”、“知事”等,这些多为实际职务,而非单纯的品级象征。
以下是宋朝主要官员的品级划分及代表职位:
| 品级 | 等级 | 官职举例 | 说明 |
| 一品 | 正一品 | 尚書令、太師、太傅、太保 | 皇帝近臣,实权极高,但通常不常设 |
| 一品 | 从一品 | 三公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 | 实际上多为荣誉头衔 |
| 二品 | 正二品 | 尚書左右僕射、六部尚書 | 六部最高长官,掌握实权 |
| 二品 | 从二品 | 侍中、中书令 | 中央中枢要职 |
| 三品 | 正三品 | 三司使、翰林學士、御史中丞 | 掌握财政、文秘、监察等重要职能 |
| 三品 | 从三品 | 大理寺卿、太常寺卿 | 专管司法、礼仪等事务 |
| 四品 | 正四品 | 部郎中、知制誥、監察御史 | 朝廷中层官员,负责具体事务 |
| 四品 | 从四品 | 起居郎、通判 | 地方或中央中层官员 |
| 五品 | 正五品 | 主客員外郎、國子博士 | 专司礼宾、教育等事务 |
| 五品 | 从五品 | 京官、县令 | 地方或中央低级官员 |
| 六品 | 正六品 | 殿中侍御史、太常博士 | 专司礼仪、监察等 |
| 六品 | 从六品 | 诸曹参軍、縣丞 | 地方行政辅助官 |
| 七品 | 正七品 | 進士出身的州縣官 | 地方基层官员 |
| 七品 | 从七品 | 诸曹參軍、縣尉 | 地方辅官 |
| 八品 | 正八品 | 州府佐官 | 地方辅助官员 |
| 八品 | 从八品 | 诸曹屬官 | 地方基层小吏 |
| 九品 | 正九品 | 诸曹掾、主簿 | 地方小吏 |
| 九品 | 从九品 | 诸曹屬 | 地方最低级官吏 |
需要注意的是,宋朝的官职体系不仅限于上述九品十八级,还存在大量“差遣”制度,即官员的实际职务可能与其品级并不完全对应。例如,一个低品级的官员可能被授予高权责的差遣,如“知州”、“提点刑狱”等,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代官僚体系的灵活性。
总体来看,宋朝的官员品级制度虽然系统,但在实际运作中更加注重职务职责与权力分配,而非单纯依靠品级来决定地位。这也体现了宋代政治体制的特点——重文轻武、强调制度规范,同时保留了较大的行政弹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