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清朝十八官品都有那些】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其官职体系在继承明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,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官品制度。清朝的官品分为九品十八级,每品又分正、从两个等级,共计十八个级别。这些官品不仅体现了官员的地位高低,也反映了他们在朝廷中的权力和职责。
以下是清朝十八官品的具体分类及对应的职位名称,以表格形式进行总结:
| 官品等级 | 等级名称 | 对应职位举例 |
| 一品 | 正一品 | 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学士、六部尚书、总督、巡抚等 |
| 一品 | 从一品 | 都察院左都御史、各省布政使、按察使等 |
| 二品 | 正二品 | 内阁学士、翰林院掌院学士、各省巡抚、总兵等 |
| 二品 | 从二品 | 兵部侍郎、大理寺卿、各省按察使、副将等 |
| 三品 | 正三品 | 通政使、光禄寺卿、各省道员、参将等 |
| 三品 | 从三品 | 大理寺少卿、太常寺卿、各省知府、游击等 |
| 四品 | 正四品 | 鸿胪寺卿、国子监祭酒、各省知州、守备等 |
| 四品 | 从四品 | 布政使司参议、按察使司副使、各省同知、千总等 |
| 五品 | 正五品 | 太仆寺卿、詹事府少詹事、各省知县、把总等 |
| 五品 | 从五品 | 通政使司经历、太常寺博士、各省州判、外委等 |
| 六品 | 正六品 | 鸿胪寺丞、翰林院编修、各省典史、骁骑校等 |
| 六品 | 从六品 | 部院主事、州同、把总、额外外委等 |
| 七品 | 正七品 | 县丞、府经历、州判、卫所千户等 |
| 七品 | 从七品 | 州同、县主簿、卫所百户等 |
| 八品 | 正八品 | 部院笔帖式、州判、卫所镇抚等 |
| 八品 | 从八品 | 州吏目、县尉、卫所副千户等 |
| 九品 | 正九品 | 府照磨、州判、县典史等 |
| 九品 | 从九品 | 州吏目、县主簿、卫所镇抚等 |
需要注意的是,清朝的官品制度虽然有明确的等级划分,但在实际运作中,某些职位的品级可能因地区、时期或具体职务而有所变化。此外,清朝还设有“加衔”制度,部分官员虽为低品级,但因皇帝特赐或特殊功勋,可享有较高的实际地位。
总的来说,清朝的十八官品制度是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仅规范了官员的晋升路径,也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。了解这一制度,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清代的政治结构与社会运行方式。


